【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鐵路◆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債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定至少多久之期限,通知債務人,聲明如不於其期限內為清償時,即就其留置物取償: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九個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楊茱蓉 高一下 (2013/09/17)
第 936條債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 通知債務人,聲明如不於其期限內為清償時,即就其留置物取償;留置物 為第三人所有或存有其他物權而為債權人所知者,應併通知之。 債務人或留置.....看完整詳解
1F
王妤文 大三上 (2013/06/29)

民法第936條

 

3F
straightforwa 大二下 (2020/05/30)

第936條(留置權之實行)


  債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
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通知債務人,聲明如不於其期限內為清償時,即就其留置物取償;留置物為第三人所有或存有其他物權而為債權人所知者,應併通知之。 
  債務人或留置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限內為清償者,債權人得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就留置物賣得之價金優先受償,或取得其所有權。 
  不能為第一項之通知者,於債權清償期屆至後,經過六個月仍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亦得行使前項所定之權利。 

21 債權人於其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定至少多久之期限,通知債務人,聲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