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憲法第 23 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 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條文中所謂之「…必要者外,…」,依司法 院大法官解釋,此所指為何?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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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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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戶政我一定會考上 大一下 (2018/06/25)
比例原則解題關鍵字 ->  必要.不當.過當.侵害最小.顯失均衡出現上.....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Johnsan Lee 小一下 (2018/06/28)

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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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9/1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3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 條


(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

I.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目的性原則)

II.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誠信原則)

III.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6

警械使用條例 第 6 條

(比例原則、必要性原則)


警察人員應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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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憲法第 23 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