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按性別工作平等法(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育嬰假之規定,下列陳述何者錯誤?
(A) 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受僱者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子女滿三歲為止,但最長不得逾兩年
(B) 同時撫育兩名子女以上者,休假時間應合併計算,假期最長以最年幼子女受撫育兩年為限
(C) 育嬰假期間,受僱者之勞工保險應轉投國民年金保險,全部保費由雇主負擔
(D) 育嬰假結束受僱者申請復職時,雇主因為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之必要,又無適當位置可安置者,在經主管機關 同意後,可在三十日前通知受僱者並發給資遣費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