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
第 867 條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第867條
第 870 條
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第 871 條
抵押人之行為,足使抵押物之價值減少者,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其行為。如有急迫之情事,抵押權人得自為必要之保全處分。
因前項請求或處分所生之費用,由抵押人負擔。其受償次序優先於各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
21 有關普通抵押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抵押物僅能為債務人所有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