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乙結婚,甲、乙各有自己的工作且工作順利,約定分別財產為其夫妻財產制,婚後育有一子 A,後來因甲外 遇,乙欲與甲離婚,下列敘述何者最為完整正確?
(A)乙得以甲與人通姦之事由,聲請法院為裁判離婚,並請求甲給付贍養費
(B)乙得以甲與人通姦之事由,聲請法院為裁判離婚,並請求對甲財產為剩餘財產之分配,以及聲請法院裁定乙 可以單獨行使對 A 的親權
(C)乙與甲可以兩願離婚,並協議由乙一方單獨行使對 A 的親權,甲固定對 A 給付一定的生活扶養費
(D)因為甲外遇有過失,所以乙對甲可以請求贍養費之給付,至於對 A 的親權行使,若甲、乙無法達成協議,可 以聲請法院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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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196), C(616), D(359), E(0) #683050

詳解 (共 9 筆)

#1360829
小小心得分享
A: 文義是指  用老公外遇當理由  請求裁判離婚+贍養費
看起來沒問題  但是在我國贍養費是不用理由的,只要是弱勢的一方而且無過失(給付方不論) 便可以請求(請注意要相當弱勢) 所以外遇不是贍養費的理由

B 分別財產沒剩餘財產問題

C完整! 要親權 親權要到後要爸爸吐錢出來扶養 只要合意OK就好

D主要還是贍養費的索取不看過不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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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085
1、B應該改為法定財產制,乙才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2、D乙有工作能力,不得請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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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650
歧視富人

第 1057 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 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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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32
A. 要求贍養費的人需是因判決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者, 乙工作順利顯不適格
     另需補充對未成年子女親權及扶養費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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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800
A錯在哪你去看民法1057條大概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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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33
請問b錯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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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53
D又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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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78
d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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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4910

⭐️ 民法 第 1057 條(贍養費)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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