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向乙借款,以其所有之 A 屋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下列何種情形,該抵押權因混同而消滅?
(A)乙於其債權清償期屆滿後,為受清償,與甲訂立契約,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B)乙於其債權清償期屆滿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承受 A 屋,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C)設定該抵押權後,甲因繼承大筆遺產而消償全部借款
(D)設定該抵押權後,乙因繼承而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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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 B(80), C(60), D(755), E(0) #1786901

詳解 (共 5 筆)

#3298601

回樓上,題目是考「混同」啊,其他選項都不是混同啊

依(A)選項為例,乙的債權是因為受了清償而消滅。

並不是因為混同而消滅,那當然不能選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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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865
民法 762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
(共 1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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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578

混同:

民法 344 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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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139

民法§762

            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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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6668

請問為何(A)不能選?乙也取得所有權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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