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甲男、乙女於民國 103 年 7 月 18 日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甲、乙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B)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C)甲、乙如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結婚後 5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D)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 1 年者,不
得請求撤銷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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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95 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B)甲、乙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