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當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利與利益的維護有意見時,可向職權所屬民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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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李逍遙 研一下 (2018/10/10)
☯當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利與利益的維護有意見時,可向職權所屬民意機關或主管機關提出,此為何種權利? (A)請願 ✔ ☀【請願】➡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益、個人權益之維護』有意見時,可向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表達其內心的願望,請求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維護公眾及個人權益)。 ◎對象~【行政機關(主管機關)、地方民意機關、縣(市)議會】~(不包括:中央立法院)。 ◎次數~【不限】。 ☀【訴願】➡ 人民認為『政府違法』或『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不當,導致其權益受損(維護個人權益)』。 ◎對象~【原行政處分機關(內部自我檢查)、原行政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出重新審查或撤銷該處分)】,不成則進入訴訟。 ◎次數~【1次】。 ☀【訴訟】➡ 人民權益受到不法侵害,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 ◎對象~【法院(司法機關)】。 |
7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0/21)
《請願法》第2條:「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3. 《請願法》,民國 58 年 12 月 18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19) 4. 《訴願法》,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0) 5. 《民事訴訟法》,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https://law.mo...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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