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職法第9條 集會遊行蒐集資料 原則:立即銷毀 例外:調查1年 審判不限第10條 監視器蒐集資料 原則:1年 例外:調查不限第11條 跟監蒐集資料 原則:立即銷毀 例外:調查不限第18條 其他 原則:5年 例外:法律另有規定
21 警察對於經常發生或經合理判斷可能發生犯罪案件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