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
(B)經父母協商不成時,無論何種事項,均得請求法院酌定其中 1 人單獨行使或負擔
(C)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
(D)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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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1465), C(65), D(216), E(0) #935291
統計: A(17), B(1465), C(65), D(216), E(0) #935291
詳解 (共 4 筆)
#1196079
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A
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C
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D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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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186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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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374
參考108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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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947
1055-1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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