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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9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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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94742 |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94742
年份:
109年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 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何決定?
(A)由應有部分最大者優先承買
(B)各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優先承買
(C)以抽籤決定之
(D)拒絕優先承買,直接變賣共有物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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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oRA
B1 · 20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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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 824 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
(共 45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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