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9 歲就讀大學的大明和16 歲就讀高中的女友小芳交往,半年後因兩情相悅進而發生性交的行為。依上述內容判斷,下列何項敘述正確?
(A)雙方均不成立犯罪
(B)大明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
(C)大明成立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
(D)由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認定是否成立性侵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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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72), B(418), C(1706), D(48), E(0) #246309

詳解 (共 10 筆)

#821988
--猥褻--
刑法 第227條: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性交--
刑法 第227條:未遂犯罰之
1.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滿十六歲之男女為合意性交者,合法
*兩小無猜:未滿十八歲之人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者,得減輕或免除期刑,為告訴乃論


--性交易--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第22條:
1.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2.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3.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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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3521
他們是 兩情相悅 又超過16歲 沒有 刑...
(共 4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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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503835

16以上 合法性交

18以上 性交易沒有違反兒福法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48
0
#906965
*滿十六歲之男女為合意性交者,合法。
*兩小無猜:未滿十八歲之人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者,得減輕或免除期刑,為告訴乃論。
46
1
#1368221
十七歲之小花與十五歲之小明,均未結婚,因兩情相悅而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花犯罪,小明不犯罪,但頇告訴乃論 
(B)乙犯罪,小花不犯罪,但頇告訴乃論 
(C)兩人均犯罪,但均頇告訴乃論 
(D)兩人均不犯罪
公民100地特公民考猜2#678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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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74574

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條例是針對16歲以下的男女(不管你情我願、犯行、金錢交易...)(非告訴乃論、兩小無猜_)

而16~18歲以上在[ 兩情相願] 的性關係中(無金錢交易)是沒有犯罪。除非你有送他Audi or  D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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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722
25歲的阿超與17歲的小珍從事性交易,有關阿超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是小珍同意,阿超就不成立犯罪 
(B)阿超不知小珍的年齡,則不成立犯罪
(C)阿超觸犯刑法的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罪 
(D)阿超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公民98 年 - 98年度 五等海岸巡防人員考試#3773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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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847
首先「性交」和「性交易」是不一樣的。 ...
(共 4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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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440
看清楚他們是單純性交,而沒有交易!

16歲以上,No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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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4819

只要記著狼師案無罪的特點特點~~~~~~~

就是滿16歲就可以合法假情假意~~~~~~~~~~

道德有瑕疵但無法可定罪

還可能被告通姦罪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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