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下列何種情形適用我國刑法? (A)印尼外勞在我國殺人(B)我國國民在日本殺..-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笙 大二上 (2016/10/18)
請將答案更為A、B、E ------------------------------------------------- 刑法 第3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第7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第8條 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用之。 ------------------------------------------------- (A) 印尼外勞在我國殺人---O 符合刑法第3條屬地主義 (B) 我國國民在日本殺害我國國民---O 犯罪地在日本非在我國領域內,.....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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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dece.tw 高三上 (2017/09/24)
修法後的詐欺罪 §339 Ⅰ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Ⅲ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339-1 Ⅰ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Ⅲ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339-2 Ⅰ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Ⅲ前二項之未遂...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