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39-1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39-1 條
海岸巡防機關及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之人事事項,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
A C
21.下列具廣義警察概念之機關,何者有列警察官人員? (A)海岸巡防機關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