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信託法規定,認為必須設置信託監察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益人不特定
(B)受益人尚未存在
(C)受益人為多數人
(D)其他為保護受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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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78), C(220), D(48), E(0) #177586

詳解 (共 1 筆)

#828978
信託法第52條
受益人不特定、尚未存在或其他為保護受益人之利益之利益認有必要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選任一人或數人為信託監察人。但信託行為訂有信託監察人或其選任方案者,從其所定。
信託監察人得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受益人得請求信託監察人為前項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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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03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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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第 52 條 1受益人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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