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政府第一預備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百分之幾: (A)百分之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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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龜 高一上 (2013/06/07)
政府第一預備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百分之幾: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二 (C) 百分之三 (D) 百分之四 ~解析 : 一、「預備金」: 於「法定預算」外,考慮「政府」對於「臨時重大事項支出」之「需」,藉資挹注,即稱之為:「預備金」。 二、根據我國現行《預算法》第 22 條條文之規定 :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分散制」】: 1.「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 2. 其「第一預備金」的「數額」不得「超過」 →「經常支出總額 1%( 百分之一 )」。 (二)「第二預備金」→【「集中制」】: 1.... 查看完整內容 |
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31)
(A)百分之一(O) (B)百分之二(X) (C)百分之三(X) (D)百分之四(X) 預算法 第 22 條 (預備金之種類)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