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遺贈稅分期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
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21.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