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下列何者沒有股東會召集權?
(A)董事長
(B)監察人
(C)董事會
(D)符合一定條件的少
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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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2), B(83), C(20), D(67), E(0) #144479
統計: A(372), B(83), C(20), D(67), E(0) #144479
詳解 (共 1 筆)
#1417065
誰有權召集股東會?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股東會之召集除另有規定外,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集開會,而其他例外之規定如: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由少數股東於符合該條所定事由時,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公司法第二百二十條監察人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法院命監察人召集股東會、公司法第三百十條重整人於完成重整工作後召集股東會、或公司法第三百二十四條及第三百三十一條清算人召開股東會討論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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