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8
未滿十四→不罰
十四到十八→得減輕
八十以上→得減輕
刑法第18條(未成年人、滿80歲人★★★★★...
21. 刑法規定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如何?(A)不罰 (B)得減輕其刑 (C)得加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