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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2. 《教育基本法》中有關中央與地方教育權限之劃分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中央概括、地方列舉
(B)中央列舉、地方概括
(C)中央與地方均權
(D)中央與地方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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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Wen-Chin Shie 國一上 (2011/07/02)
第 9 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 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第 10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 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Jings Hung 高一下 (2011/07/02)
終於知道題目想要表達什麼意思了 @@
3F
張簡禾鈺 高二下 (2013/07/11)
《教育基本法》中有關中央與地方教育權限之劃分-----中央列舉、地方概括

【已刪除】2. 《教育基本法》中有關中央與地方教育權限之劃分原則,下列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