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第19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第22條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因為沒注意題目和死刑、無期徒刑的未滿18、80以上搞混~~
還好錯在阿摩
14歲以下:不罰
其他年紀都是:得減輕
31. 有關刑法規定不罰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