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地政事務所因錯誤將非其轄區之土地予以登記,此登記之法律效力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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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8/27)
本題目故意用「土地」要混淆的。 簡單統整 本題目提到甲地政事務所因錯誤將非其轄區之土地予以登記,其實可以直接把土地兩個字遮起來不看(因為此處之土地,其實可以直接替換成各種業務的名目!),簡單來講就是甲地政事務所做了不是他轄區內應該做的事,也就是違背法規專屬管轄或缺乏事務權限,根據行程法111,無效。 而6F提到的違背「土地管轄」,這裡的土地,實質上的意思不是真的在講「一塊地」的那種土地,而是指「行政區域」,例如:台南的警察跑到高雄開單→原則上是「得撤銷」,警察確實有開單的權力,但問題是你跑到別人的範圍去了,這時並非無效而是得撤銷,但如果高雄也決定要開一樣的單,那這個處分就可以直接轉換,不須撤銷又重做一次。 再補充考題曾出現的陷阱,若是題目說是「違背土地專屬管轄」,這時候重點還是要放在「違背『專屬』管轄」所以是無效喔~ 有錯歡迎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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