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有三個目的:
1.評鑑是為了發展
2.評鑑是為了績效責任
3.評鑑是為了知識
彰權益能評鑑旨在「發展」;它尋求人們、方案、及機構的發展。此外,彰權益能評鑑所設計之架構與方法,亦能測量方案結果,也投注於知識之創造,故亦具「績效責任」與「創造知識」之目的。應由實施教育方案的現場當事人員辦理自我評鑑。
2. 參與民主
3. 自我決定
4. 社群
我比較傾向理解的方式學習彰權益能評鑑的意思,有點類似「學校本位管理」的評鑑,將評鑑的過程與決定下放給各校。在這個評鑑中,評鑑者讓「教學現場者─學校老師」作為參與者一同參與評鑑。讓老師透過評鑑,提升權能感。彰權益能評鑑,就是放棄傳統上「評鑑者是一位客觀、獨立且具指導性的角色」,相對地,評鑑者是以「一位協助方案參與者進行評鑑的角色」進入評鑑現場。也就是說,評鑑的主體從過去的評鑑者→(轉為)方案參與者。
(個人) 從中個人獲得力量(彰權益能)
↓ ↓
↓ 讓老師的意見受到重視(參與民主)
↓ 進而影響...
↓ 進而影響與自己有關的決定或計畫(自我決定)
↓ 運用經驗改進自己的表現
(社群) 進而改進組織的表現(社群)以上是根據「潘慧玲,〈彰權益能評鑑之探析〉,《當代教育研究》季刊,第十四卷第一期,2006年」瀏覽後的簡單理解,有誤歡迎告知。
http://mail.tku.edu.tw/panhlw/enpowerment%202006.pdf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684017/
D. Fetterman所提倡的彰權益能評鑑(empowerment evalu..-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