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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甲男、乙女有二子丙、丁。丁與戊女婚後育有一子己。若甲死亡後,丁依法拋棄繼承,甲之繼承人之法 定應繼分為何?
(A)乙二分之一,丙二分之一
(B)乙三分之一,丙三分之一,己三分之一
(C)乙三分之一,丙三分之一,戊六分之一,己六分之一
(D)乙三分之一,丙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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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06105 高二上 (2020/01/06)
民法第1140條所指的「代位繼承」,指的是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才可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故拋棄繼承,因不符上述條件,其子女也沒有代位繼承.....看完整詳解
6F
陳有鵬 國三下 (2020/09/10)

大法官解釋57

7F
幫按讚 大四上 (2020/10/07)


第一順位的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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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ccccppppffff 小三上 (2021/01/03)

請問這題如果丁拋棄繼承,之後丁死掉了,己是不是也不行代位繼承?

37 甲男、乙女有二子丙、丁。丁與戊女婚後育有一子己。若甲死亡後,丁依法拋棄繼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