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訴願期間者,於
原因消滅後幾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
訴願、行程法→10日內
行政訴訟法→30日內
4.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訴願期間者,於原因消滅後幾日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