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在規劃組織結構分部化時,無需考慮下列何項因素?
(A)地區
(B)過程
(C)功能
(D)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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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7), B(502), C(53), D(2252), E(0) #2178975
統計: A(297), B(502), C(53), D(2252), E(0) #2178975
詳解 (共 2 筆)
#3831219
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分部化的方式
1. 按功能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 by function)
(1) 以工作活動性質的相似性作為分類的標準,對組織部門所進行的劃分,亦即將相同或相似的活動,歸類到同一個組織單位。
(2) 此為政府機關與企業組織最常見的分部方式,例如將組織區分為「財務部」、「業務部」、「人事部」等。
2. 按程序或設備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 by process)
(1) 以工作程序或設備之不同為基礎來設置部門或單位。
(2) 此在生產組織較易見到,例如汽車公司中的「車床部」、「裝配部」、「噴漆部」。
3. 按對象(人或顧客)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 by person)
(1) 以服務的人群為基礎來設置部門。
(2) 此方式在私人企業最常見到,如百貨公司的「男裝部」、「女裝部」、「童裝部」等;另外,在政府中有所謂的「退輔會」、「青輔會」、「原委會」等都是按此一分部化所形成的單位。
4. 按地區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 by place)
(1) 以地區為基礎來設置部門。
(2) 例如全省連鎖的加盟店、便利商店、量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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