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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學校行政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8.有關教師申訴之程序可分為幾級: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三級
(B)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行政救濟四級
(C)申訴及再申訴兩級
(D)申訴及行政訴訟二級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09/11/21)
教師法 第30條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分級如下: 一、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兩級。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縣 (市) 、省 (市)及中.....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陳雲橋 高三上 (2017/05/21)

申再申~不能告~不能救

8F
syuan 大三下 (2018/05/24)

我想可能是應該是單純申訴分兩級:申訴-再申訴(如有錯誤請告知感謝~~)

但救濟可以:

1.訴願-行政訴訟

2.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3.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9F
113教甄加油 大四上 (2024/03/27)
目前是教師法 第 42 條
  1. 教師對學校或主管機關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向各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再申訴
  2. 教師因學校或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亦得提起申訴;法令未規定應作為之期間者,其期間自學校或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3. 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4. 前項期間,以申訴評議委員會收受申訴書或再申訴書之日期為準

98.有關教師申訴之程序可分為幾級:(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三級 (B)申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