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最高法院之見解,押租金契約為: (A)諾成契約 (B)要物契約..-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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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Chung Han Lee 大二上 (2020/12/03)
要物契約 除雙方合意外,還需要做出一定的給付後(例如:付錢、交貨),契約才能成立。 諾成契約 又稱「不要物契約」,指只要雙方合意,契約即為成立,不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來作為成立契約的要件。 根據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由此可知,民法是以「諾成契約」為原則。 要式契約&不要式契約 要式契約,只法律規定須遵照一定方式進行,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契約。不要式契約則無一定方式之束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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