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關於日夜節律睡醒障礙症的治療建議,下列何者錯誤?
(A)輪班班表應採逆時針方向安排
(B)光照機或戶外日光才具足夠的照度可調節內在節律
(C)一天中不同時間點照光的位移成效不同
(D)睡眠時間往後調整的幅度可以較往前調整來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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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2), B(53), C(38), D(101), E(0) #2191253
統計: A(392), B(53), C(38), D(101), E(0) #2191253
詳解 (共 3 筆)
#4529143
A應該要順時針
根據睡眠研究指出,人們的「內在生理時鐘」以約二十五個小時為一個周期,與外在環境的一天二十四個小時為一個週期,並不同步(註2)。這意味著,將兩個時鐘並排時,「內在時鐘」的睡覺及清醒週期是規律且持續地向後延遲,因此我們都有「晚睡晚起」比「早睡早起」容易的生活經驗。雖然如此,人體仍可透過外在環境線索的協助,將節律固定在二十四小時的周期,這些線索包含有固定節律的太陽光線、溫度、社交活動、日常作息、運動、進食及喝水等,其中以太陽光線影響最大。
(B)所以在臨床上,有時也會建議透過早上的太陽光線來,穩定生理時鐘的調整,臨床上可以為「光照治療」,而光照治療經常使用的強度至少2500燭光(lux)(lux為一種光線強度的測量單位),大約為早晨剛破曉的光照強度,日正當中的陽光則約有1萬到10萬燭光的強度,由於平常室內的光線少於500 lux,要用來進行光照治療的話,強度是不足的。
資料來源:https://tamhd.org/circa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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