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消防安全設備每次檢修時間之間隔,甲類以外場所不得少於幾個月? (A)五個月..-阿摩線上測驗
9F 陳昱儒 高二上 (2018/06/08)
依據考選部歷屆試題查詢, 此題出處為92年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 第22題 另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 (106/11/03 修正) 第五點 管理權人申報其檢修結果之期限,其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之甲類場所者,每半年一次,即每年六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報;甲類以外場所,每年一次,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報。至檢修之期限仍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甲類場所,每半年一次,甲類以外場所,每年一次。 前項每次檢修時間之間隔,甲類場所不得少於五個月,甲類以外之場所不得少於十一個月。 管理權人未依限辦理檢修申報,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後辦理完畢者,仍應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辦理檢修申報,不受前項檢修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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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10/15)
原本題目: 22消防安全設備每次檢修時間之間隔,甲類以外場所不得少於幾個月? (A)五個月 (B)六個月 (C)一個月 (D)十二個月 修改成為 22消防安全設備每次檢修時間之間隔,甲類以外場所不得少於幾個月? (A)五個月 (B)六個月 (C)一個月 (D)十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