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一般而言,評價民主國家包含公民自由和政治權利兩面向,下列何者不屬於
公民自由面向?
(A)政府首長經由自由公平的選舉產生
(B)表意與信仰自由
(C)集會與結社自由
(D)獨立且遵循法治原則的司法制度
統計: A(2257), B(99), C(85), D(2972), E(0) #2333020
詳解 (共 10 筆)
Giovanni Sartori 所指出的﹐「自由的民主」二個組成因素﹐首先是使人民自由﹐即 自由主義﹐或稱「人民防衛」(demo-protection)﹐意指防衛人民免於專制。 其次才是授權給人民﹐即民主﹐或稱「人民權力」(demo-power)﹐意指實 現「民治」(popular rule)。(Sartori, 1995﹕102 )西方自由民主的傳統﹐ 必須先是自由主義的(即限制國家對於公民社會的權力)﹐然後才是民主 的(即人民主權)。
自由之家是屬於非政府組織,他依據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兩大指標來評估一個國家的民主程度。
1.政治權利:
(1)選舉過程
(2)政治多元主義與參與
(3)政府職能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職能是保護言論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權,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保護人們組織和充份參與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的機會。
2.公民自由:
(1)表意與信仰自由
(2)結社與組織的權利
(3)個人自主與個人權利
(4)法治
一般而言,評價民主國家包含公民自由和政治權利兩面向,下列何者不屬於 公民自由面向?
(A)政府首長經由自由公平的選舉產生
(B)表意與信仰自由
(C)集會與結社自由
(D)獨立且遵循法治原則的司法制度 .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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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爾多元政體七項條件:前四個民主化,後三個自由化
1.普遍選舉權
2.普遍參政權
3.選舉過程自由且公平
4.主要政治決策者為民選
5.言論自由
6.資訊(新聞)自由
7.集會結社自由
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往往指公民的政治自由。公民自由主張限制政府的公權力,防止政府濫用公權力和干擾其公民的生活。
基礎的公民自由包括了集會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同時公民也有權要求合法訴訟程序、公平的審判過程、隱私權、和自我防衛的權利。
(A)選舉:選舉權是政治權利
測量民主的指標-自由之家
1.政治權利 ——
2.民權自由:表達與信仰、結社及組織、法治、人身自由及個人權利
法治精神 Rule of Law
「法治」是指一些基本法律原則,這些原則規限在香港行使權力的方式。法治一詞具有多個不同的涵義和推論,其主要涵義是政府和所有公務人員的權力均來自表述於法例和獨立法院的判決中的法律。香港的政府系統內貫徹著一個原則,就是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除非有法律根據,否則不可以作出構成法律過失或會影響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果作出行為的人不能提出其行為的法律根據,受影響的人可訴諸法院,法院可能裁決該行為無效,不具法律效力,並下令受影響的人可獲賠償損失。這方面法治的原則稱為合法性原則。
其中一個合法性原則的推論可概述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當地法律。此外,根據法治原則,法院必須獨立於行政機關。法院若要大公無私裁定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司法獨立實屬必要。
言論自由是人們普遍承認的公民權利之一。《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剝奪言論或出版自由"。這項公民權利為捍衛法治發揮了重大作用﹐因為個人公開批評本國政府的自由和報刊報道具有重大影響的公共問題的自由有助於增強公民對權利和責任的意識﹐從而建立知情的自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