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何者無法以結構功能論(structural-functionalism theory)來分析?
(A)利益團體在立法過程中的影響
(B)政黨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影響
(C)官僚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影響
(D)政黨紀律在立法過程中的影響
統計: A(855), B(293), C(731), D(4069), E(0) #2033289
詳解 (共 10 筆)
結構功能論為政治系統論的發想基礎,其包含:
過程功能(黑盒子內):利益主張、利益匯集、政策制定、政策執行
(對應選項A、B、C)
系統(本身)功能:政治甄補、政治溝通、政治社會化
結構功能主義,通常被簡稱為功能主義、功能學派,是一個結構理論的框架,它視社會為由眾多部件組成的一個複雜系統,這些部件為了1.促使社會穩固及2.穩定地運作而3.協力合作
一.輸入功能
1.政治社會化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
一個人在政治體系中獲得社會基本的價值觀、基本的態度傾向的過程。
2.政治甄補 (political recruitment )
將政治社會不同層次文化的分子或團體,吸納到政治體系中的不同職位。
3.利益表達 (interest articulation )
4.利益匯集 (interest aggregation )
5.政治傳播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
對於政治事務的有目的性之傳播
二.輸出功能
1.規則制定 (rule-making )
2.規則適用 (rule-application )
3.規則裁決 (rule-adjudication )
一.系統功能
1.政治甄拔 (Political Recruitment )
2.政治社會化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
3.政治溝通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
二.過程功能
1.利益主張 (Interest Articulation )
2.利益匯集 (Interest Aggregation )
3.政策做成 (Policy Making )
4.政策執行 (Policy Implementation )
三.公共政策
1.汲取 (Extractions )
2.分配 (Distributions )
3.規約 (Regulations )
符號 (Symbols )
符號性政策從內容上講,沒有物質資源的投入與實權的提供;從聯繫上講,缺乏政策的影響制約因素;從現實上講,只是一種號召或輿論,不一定真正實施。
結構功能論為行為主義時期的研究途徑
行為主義強調以個人可觀察的行為做為分析基礎
->以「科學方法」為分析工具、以「實際政治」為分析對象、以「個人行為」為分析單位。
(D)政黨紀律->條文的顯現(非人的行為)or存在個人內心對於政黨的忠誠(無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