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 (A)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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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yu 國三下 (2023/09/29)
->選項(A)正確 選項(B)錯誤,應改為 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三年者。 選項(C)錯誤,應改為 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 選項(D)錯誤,應改為 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未滿五年者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二 章 經紀業 第 6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三、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九條之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但受緩刑... 查看完整內容 |
5F 陳曼芸 小四上 (2024/09/29)
經紀條例 第6條1項: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三、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九條之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三年者。
五、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五年者。但依第七條第一項逾期未開始營業或第三十條自行停止業務者,不在此限。
六、受第二十九條之停止營業處分,尚未執行完畢者。
七、受第三十一條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未滿五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