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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2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2 號解釋,認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 條第 1 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 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依解釋意旨該規定有無違憲?
(A)並無違憲
(B)違反憲法第 22 條及第 23 條
(C)違反憲法第 8 條及第 16 條
(D)違反憲法第 10 條及第 15 條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Fei-Ju Chuang 小一上 (2017/07/10)
釋字第 712 號 【收養大陸地區人民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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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ynthia 大三上 (2022/01/02)

J712(收養大陸地區人民限制案)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5條第1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一、已有子女或養子女者。」其中有關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法院亦應不予認可部分,與憲法第22條保障收養自由之意旨及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22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2 號解釋,認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5..-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