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據預算法規定,分配預算經核定後是否可以修改? (A)分配預算有其嚴肅..-阿摩線上測驗
1F Evan Huang 國三下 (2016/01/21)
第 55 條
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
算。
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第 56 條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
第 57 條
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
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
第 58 條
各機關於分配預算執行期間,如因變更原定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
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者,其程序準用前三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