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為之裁處,下列何者有受理救濟之權責?①警察局 ②內政部警政署 ③地方法院簡易庭 ④地方法院普通庭 ⑤高等行政法院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③④⑤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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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3), B(1461), C(835), D(6758), E(0) #2019134
統計: A(433), B(1461), C(835), D(6758), E(0) #2019134
詳解 (共 7 筆)
#3896691
社維法
有拘留 停止營業 勒令歇業 有裁量時 須由警察機關交由簡易庭裁決!!!
救濟機關 是 普通庭!!!
而 一般罰鍰 交由當下 警察官 裁量
救濟機關 是 簡易庭!!!!
簡易庭 有兩種角色 裁量機關 跟 救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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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702240
異議簡易庭受理
抗告普通庭受理
35
4
#3968179
可是對於警察機關之處份有不服提起聲明異議,先經過警察機關向簡易庭提出
其警察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撤銷或變更其處分
這樣警察機關不算受理嗎?
社維法
第 56 條
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認為聲明異議有理由者,應撤銷或變更其處分;認為不合法定程式或聲明異議權已經喪失或全部或一部無理由者,應於收受聲明異議書狀之翌日起三日內,送交簡易庭,並得添具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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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610721
同意3F,請問這題有解嗎?
7
5
#5798068
把最不可能的2、5選項刪去之後答案就是D了
問就是選最對
問就是選最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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