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我國憲法第 8 條保障人身自由,規定司法或警察機關逮捕人民需經過法定程序。..-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I will show y 大一上 (2017/11/12)
A:刑事訴訟法88 ---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B:刑事訴訟法87 ---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得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之。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之被告,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之。C:刑事訴訟法95第三項 --- 被告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看完整詳解 |
10F 加油瑄瑄 研一下 (2020/07/31)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
11F
|
1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2/04)
類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