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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社會工作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根據民國100年11月30日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兒童及少年可能有未獲適當照顧之通報,其承辦人員應於受理案件後幾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A)五日
(B)三日
(C)四日
(D)二日
(E)無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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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YU 國三下 (2017/02/10)
第53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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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朝霧達哉 研二下 (2020/06/02)

如同樓上大哥所說,在108年4月24日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已修法: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第一項各款案件後,應提出調查報告。

已經沒有硬性規定要四日內提出報告了,請把答案改成:無明文規定

感謝站長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6/04)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5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6/04)

原本題目:

22 根據民國100年11月30日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兒童及少年可能有未獲適當照顧之通報,其承辦人員應於受理案件後幾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A)五日(B)三日(C)四日(D)二日 .

修改成為

22 根據民國100年11月30日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兒童及少年可能有未獲適當照顧之通報,其承辦人員應於受理案件後幾日內提出調查報告? (A)五日(B)三日(C)四日(D)二日 (E)無明文規定

22 根據民國100年11月30日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直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