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A)第4條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B)第16條 遴選會委員審議有關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及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C)第13條 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審議通過,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
(D)第2條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會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C) 現職校長已連任期滿,二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就其考評結果審議通過後,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一年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30 日第 13 條 校長於聘期中屆齡退休,聘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審議通過,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校長於任期中因故無法任職時,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依規定指派適當人員代理;必要時,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出缺學校校長遴選。※補充法規名稱: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
(C) 現職校長已連任期滿,二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就其考評結果審議通過後,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一年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30 日第 13 條 校長於聘期中屆齡退休,聘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審議通過,得延任至核定退休生效日止。校長於任期中因故無法任職時,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依規定指派適當人員代理;必要時,得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出缺學校校長遴選。※補充法規名稱: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第 16 條學校校長應採任期制,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得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經遴選會通過,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得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原住民族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但書以外之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校長任期為配合學年起訖期間,得經遴選會通過,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至任期屆滿之當學年終了之日止;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私立學校校長之任期及連任之規定,由學校法人董事會定之。類題43.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之規定,遴選會開會時,應有多少比率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多少之同意始得決議?(A) 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B)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C)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D) 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7年 - 107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7385答案:B難度:簡單
22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