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 ,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時應檢附之文件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①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②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③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④非都市土
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A)①④
(B)③④
(C)②③
(D)①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5), B(136), C(170), D(426), E(0) #1898008
統計: A(185), B(136), C(170), D(426), E(0) #1898008
詳解 (共 5 筆)
#6231936
出題老師下地獄吧!
17
0
#5661168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28 條
第 28 條
1 申請使用地變更編定,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
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如附表四。
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五、其他有關文件。
2 下列申請案件免附前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文件︰
一、符合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之零星或狹小土地。
二、依第四十條規定已檢附需地機關核發之拆除通知書。
三、鄉村區土地變更編定為乙種建築用地。
四、變更編定為農牧、林業、國土保安或生態保護用地。
3 申請案件符合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者,免附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文件。
4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文件。
5 興辦事業計畫有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情形者,應檢附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其屬山坡地範圍內土地申請興辦事業計畫面積未達十公頃者,應檢附興辦事業計畫面積免受限制文件。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