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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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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12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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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122688 |
科目:
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122688
年份:
113年
科目:
基礎能力測驗(作文及中華民國憲法)
22 法官因執行審判職務而侵害人民權利時,國家賠償法第 13 條設有特別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並非該條之合憲理由?
(A)倘有心證或見解上之差誤,訴訟制度本身已有糾正機能
(B)關於民、刑事之錯判案件,已有補償制度
(C)為維護審判獨立,難於避免之差誤,在合理範圍內,應予容忍
(D)因國家機關功能之差別,對國家賠償責任可為合理之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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