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24394
年份:113年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22 A 國籍公司甲為我國籍乙、丙及 B 國籍丁所共同投資設立,關於甲公司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之問 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適用中華民國法 (B)適用 A 國法 (C)適用 B 國法 (D)適用中華民國法或 A 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