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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22.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違法之行政處分,認為其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者,應向何機關提出行政訴訟?
(A)地方行政法院
(B)高等行政法院
(C)最高行政法院
(D)行政執行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程阿貓 高三下 (2013/05/15)
現在已改為行政法院囉
3F
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 高一下 (2017/03/08)

行政訴訟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行政訴訟事件

第 4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第 二 編 第一審程序

第 一 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

第 一 節 起訴

第 106 條  第四條及第五條訴訟之提起,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於訴願決定書送達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但訴願人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

根據上面的法條,依在下的陋見,答案還是 "高等行政法院"。

4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9/04/13)

93年之考題,當時尚未修法,亦未有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A選項所稱之地方行政法院亦有誤)。今已增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與「高等行政法院」共同處理行政訴訟第一審案件,依適用訴訟程序(簡易、通常)不同而由不同層級法院審理。

建議修改選項或刪除本題。

【已刪除】22.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違法之行政處分,認為其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