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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有關《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攜帶兇器而犯之,依實務見解,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A)本條屬加重結果犯
(B)行為人主觀上有持以兇器壓制被害人之意圖
(C)兇器客觀上具有危險性,足以傷害人之生命身體
(D)兇器不以行為人取出使用為必要
(E)兇器應出於行為人計畫,而於犯罪場所外攜入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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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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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大一上 (2021/06/21)
79年台上字第5253號 按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攜帶兇器竊盜罪,係以行為人攜帶兇器竊盜為其加重條件,此所謂兇器,其種類並無限制,凡客觀上足對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構成.....看完整詳解
3F
sky 小二上 (2022/02/25)

加重結果犯(或稱結果加重犯)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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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Jeffrey 高三下 (2024/01/20)

加重條件非加重結果犯

22.有關《刑法》第 321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攜帶兇器而犯之,依實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