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_綜合行政人員地政組:土地登記概要#125838
年份:113年
科目:水利會◆土地登記概要
22.甲、乙、丙與丁四人分別共有一地,應有部分均等,甲出售其應有部分予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有先買權(B)丙有先買權(C)當甲與戊會同申辦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甲應出具切結書以證明先買權人已放棄先買權(D)承前所述,甲應檢附丁放棄先買權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