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如其情節可憫恕者,如何處罰?
(A)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B)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C)得減輕處罰
(D)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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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7), B(2760), C(559), D(55), E(0) #1224732
統計: A(307), B(2760), C(559), D(55), E(0) #1224732
詳解 (共 9 筆)
#332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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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167
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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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6623
不罰
未滿14、心神喪失、依法令行為、正當防衛行為、緊急避難、不可抗力
得減輕處罰
出於過失(且不罰拘留)、14以上未滿18、滿70、精神耗弱或瘖啞人、幫助他人實施違反本法行為
應減輕或免除
自首
得減輕或免除
情節可憫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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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104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29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9 條
I. 違反本法行為之情節可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II. 依法令加重或減輕者,仍得依前項之規定,減輕其處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27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7 條
違反本法之行為人,於其行為未被發覺以前自首而受裁處者, (必) 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
情節可憫恕: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自首:必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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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890
整個社維法裡面只有自首是必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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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8616
社維法還有一個類似的考點就是自首是必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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