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下列何種法學理論曾以「機械法學」批判法院之裁判? (A)概念法學(B)社..-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assidy Tung 高二上 (2015/01/10)
自然法學派 l 主張法律受宗教、道德與自然律約制l 批判概念法學l 強調法律系統有漏洞l 主張司法造法l 無習慣法可以據法理判斷l 法官可以對個案進行利益權衡 盧梭 實證法學派(概念) l 否定自然法學派l 惡法亦法,常被獨裁者利用 墨索里尼希特勒 純粹法學派(規範) l 反對自然法學派 l 法律位階理論 凱爾生 歷史法學派(沿革) l 法律為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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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jn8328 小一下 (2024/06/28)
一、自然法學派:18世紀法國大革命前後最為盛行,認為自然法為正義的標準,強調個人的自主性,二戰後紐倫堡大審復興,因德國戰犯主張犯行為忠於法律,審判法官認為法律必須以平等、正義、人權作為基本準則,主張惡法非法。洛克為國家契約說的倡導者,認為國家的權力是有限的, 雖然人民將權力委託給國家,但仍應該保留自然狀態的自由,堅決反對專制, 確立民主原則,促使美國獨立及法國大革命。孟德斯鳩認為權力集中,易有濫用的危險,莫若分權制衡,同一政治機構,不得獨攬立法、司法、 行政,故而民主必須將之分開,各有職司,即是三權分力理論。
二、社會法學派:認為要以社會利益來衡量法律,以社會學的研究方式來研究法律,強...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