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殺人罪之追訴時效期間為幾年? (A)20年(B)10年(C)15年(D)3..-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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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PJ-你好我是幽默風趣考生 大三下 (2019/07/16)
修法通過, 有但書, 請協助修正答案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
1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7/16)
原本題目: 22.殺人罪之追訴時效期間為幾年? (A)20年(B)10年(C)15年(D)30年 修改成為 22.殺人罪之追訴時效期間為幾年? (A)20年(B)10年(C)15年(D)30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