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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其中對於人之管束,最長不得超過幾小時?
(A)6 小時
(B)12 小時
(C)18 小時
(D)24 小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小教上岸了!謝謝阿摩。需要 大二下 (2013/06/01)
比較:管收期限,自管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藍天112地四已上榜 高三上 (2017/05/19)

行政執行法第37條: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

    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

    危害者。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34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