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有一名研究人員想要運用桑代克的學習原則,訓練一隻鸚鵡學會開門取食物。他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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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Chi Su 高一上 (2014/02/19)
練習律(law of exercise):指刺激與反應間的聯結,隨練習次數的增多而加強。練習律在積極方面是應用律(Law of Use),意指在其他條件相等時,某一刺激與某一反應之間的聯結,一經練習,則該聯結的力量便因之增強。例如:學生學習如何解某種類型的數學題目,老師在黑板上的演算示範是刺激,學生自行練習便是反應。當學生經過多次練習之後,見了同樣類型的題目便能理解該如何去解。換言之,這個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聯結,已因練習而牢固。應用律有一個附律,叫做多因律(Law of Frequency),即練習的次數越多,則聯結的力量愈強。例如:甲乙二人的智力及其它各方面能力相等,同時背誦一篇課文,甲生背誦次數較多,必定較乙熟練。另外;練習律在消極方面是失用律(Law of Disuse),即某一刺激與某一反應之間的聯結,在一段時間內不加以練習,則聯結的力量便因之減弱。失用律也有一個附律,叫做近因律(Law of Recency),即某一情境和某一反應之間的聯結,其練習的時間越近,則其聯結越牢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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